砂价暴涨,停工令再次到来! 全国各地水泥价格接连上涨! 第一轮第二阶段环保督查8月20日开始! 停工令将至!第二阶段环保督查开始! 河砂禁采,砂场关停! 全国各地水泥价格接连上涨! 河砂禁采,砂场关停! 80个城市!6个月!9月份开始大半个中国水泥厂进入停产季! 砂石企业如何在困境中生存! 砂石企业如何在困境中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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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政策方面需要注意的一个是“停工令”,另一个是“第二阶段环保督查”。
近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明确要求各地在9月底前明确具体完成错峰生产方案制定工作。其中采暖季限产时间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主要范围为京津冀周边“2+26”城市;重点措施为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实施错峰生产。其中,天津、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其他城市限产比例不得低于30%。
同期,环保部为攻坚大气污染防治,打赢蓝天保卫战,高排放产业限制区域不再仅仅限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一市三省、汾渭平原等区域也将纳入。涉及城市数量将从此前的2+26个城市增加至现在80个城市。限排区域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一市三省整体纳入,同时,河北、河南、山西三省涉及城市数量,分别从此前的8、7、4个,增加至河北、河南各9个,山西8个。
26:河北省石家庄(含辛集)、唐山、保定(含定州)、廊坊、沧州、衡水、邯郸、邢台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含巩义)、新乡(含长垣)、鹤壁、安阳(含滑县)、焦作(含济源)、濮阳、开封市(含兰考)(简称“2+26”城市)。
汾渭平原11城市:山西省吕梁、晋中、临汾、运城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咸阳、宝鸡、铜川、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
然鹅,水泥行业出现了截然不同的现象---错峰停产依赖症。全国各地的错峰停产轰轰烈烈,有种变本加厉的态势,进入9月雾霾或将再度来袭,10月1日开始北方的秋冬季错峰停产,再加上此前各区域发布的2018-2019年错峰生产计划,大半个中国的水泥厂将进入“停产季”。
其实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停工令了,去年就有过三个月的停工令,而今年更加严格,停工的时间从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整整六个月。现在是八月,工人朋友们还能赚两个月的工资,孩子的学费应该还是可以赚到的,只是下半年可能就要苦一点了。但也没办法,环保是长期大计,停工令整体来看还是利大于弊的。
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方案》中安排,8月20日起,生态环境部将对“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开展新一轮全面督查,排查范围为工业炉窑、矿山治理、小火电淘汰、“公转铁”落实、扬尘治理及秸杆焚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督促各项任务及措施落实到位。
第一阶段有200多个督查组,每组3-4人;第二、三阶段有290多个督查组,每组3-4人;还预留了100多个特别机动组,因此此次强化督查共动用约1.8万人(次)。
第一阶段(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8月5日),共4个轮次。对“2+26”城市“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部督办问题整改以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规定的其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梳理热点网格、群众投诉举报,重点发现新的涉气问题。
第二阶段(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11月11日),共6个轮次。对“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开展全面督查,排查工业炉窑、矿山治理、小火电淘汰、“公转铁”落实、扬尘治理及秸杆焚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督促各项任务及措施落实到位。
第三阶段(2018年11月12日至2019年4月28日),共11个轮次。重点督促“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长三角地区落实秋冬季减排措施,排查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各项应对措施落实情况。
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领域,围绕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四项重点任务,督促重点区域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各项任务及措施,按期完成攻坚任务。
是否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及标准;是否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是否按要求完成整改;是否存在清单外的“散乱污”企业;是否存在已取缔“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情况。
排查涉气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装、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重点检查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按要求建设;是否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
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否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是否对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情况采取有效管控措施;是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
是否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开展拉网式排查工作;是否淘汰不达标工业炉窑;是否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是否按要求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发电机组。
是否制定本年度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清单,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逐村入户抽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列入清单的乡镇(街道)是否按要求杜绝散煤燃烧;对照上年度清单,抽查已完成清洁取暖或燃煤替代的地区是否存在散煤复烧的情况。
是否存在未严格按要求淘汰、改造燃煤锅炉情况;淘汰类燃煤锅炉须拆除烟囱或物理截断烟道,不具备复产条件;改造类燃煤锅炉须确保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达标排放。
是否对运输结构及运输方式进行调整,2018年年底前,重点区域沿海主要港口,包括天津港、唐山港、黄骅港等煤炭集港须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
是否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是否对污染治理不达标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是否存在拒不停产或未完成整治,擅自恢复生产的情况;是否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进行修复、减尘抑尘;是否存在重点区域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的情况。
建筑施工工地是否采取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措施;是否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
是否履行秸秆禁烧主体责任,是否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尤其是夏收及秋收阶段,是否存在秸秆焚烧情况。
是否按要求制定“一企一策”的采暖季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对照清单及方案,检查相关企业是否按要求进行限产、停产;企业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是否纳入当地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未列入管理清单的工业炉窑,是否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期间,是否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发布相应级别预警,启动应急预案;各城市是否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各企业(单位)是否按照预案要求落实减排措施。
生态环境部适时将“12369”电话、微信举报、来信来访投诉等案件,作为督办问题交相关地方政府办理,并对办理结果进行核查,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根据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要求,将视情况调整督查内容,并督促落实相关任务措施。
污染物总量和污染物浓度时有区别的,如果污染排放浓度不超标,但是污染物排放总量超了,那就赶紧查查究竟是总量核算少了,还是产能增加了?
记住,不能对监控数据动手脚。有个罪名叫“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就是专门惩罚这类犯罪。
(六)检查危险废弃物是否有依法处置。查一查有没有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物,或者向无经营许可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
(七)检查是否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预案有没有备案!有备案有没有演练!
2018年1月1日起,我国首部“绿色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开始实施,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类污染物,过去由环保部门征收排污费,现在改为由税务部门征收环保税。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了。社会公众也在盯着你哟。
如果你们家是上市公司,证监会与环保部6月12日签署了《关于共同开展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合作协议》,将完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督促上市公司履行信披义务、落实环保责任,建议也了解一下。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自身生产经营的特性,形成系统性的管理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或管理技术,对因企业活动而可能导致的环境破坏与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有效的控制,以达到环境保护目的。
自2018年6月20日起,水利部发布《关于开展全国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要求7月31日前各地各有关单位完成调查摸底,10月31日前完成执法打击和集中整治,7月—12月,水利部将组织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抽查。集中整治后,各地持续建立完善河湖采砂管理长效机制。
水利部定于自2018年7月20日起,用1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简称“清四乱”专项行动)。
湖北:共取缔各类码头1103个,生产性泊位仅剩500余个,规范的专用砂石泊位急缺,砂石价格暴涨。
江西:南昌无砂可供,农村居民建房用砂每户不得超过150吨并要预约,15吨以内的零星装修用砂要到村委会开证明。
河南:郑州市郑东新区河砂价格暴涨至170元/吨,石子120元/吨;周口市河砂价格暴涨至200元/吨;驻马店市建筑用砂价格超过200元/吨;洛阳砌筑砂浆不低于300元/吨。
河北:7月1日至8月15日禁止任何河道采砂行为!唐山超60家砂石企业停产。
深圳:水泥及制品协会警告,深圳市砂、石价格再次上涨,涨幅分别达到20元/吨和15元/吨以上。
江苏:南京砂石涨价,价格已达140元/吨左右,石子价格112-115元/吨左右。
上周五,全国水泥价格指数(CEMPI)报收139.36点,环比上升0.25%,周内行情有上升趋势,价格指数同比增幅31.53%。长江流域水泥价格指数(YRCPI)报收146.83点,环比上涨0.46%,指数高于去年同期49.6%。
本周国内多地水泥价格进行上调,其中,安徽六安、安庆主要厂家通知上调水泥价格10-20元/吨;苏北徐州、宿迁通知上调15-20元/吨;安徽巢湖及合肥高标水泥,福建三明和龙岩、广东粤北及珠三角地区、山东地区熟料,四川成都袋装水泥,重庆主城及江西地区各品种水泥价格上涨20-30元/吨;湖北鄂东及武汉、孝感、荆门、荆州大幅通知上调水泥价格50-65元/吨;新疆伊犁上中旬水泥价格回涨70-80元/吨。另外,仍有少数地区价格有所回落,陕西关中、浙江舟山水泥价格回落10-20元/吨;云南迪庆、大理、丽江下调水泥价格20-30元/吨,昆明水泥出厂价竞争性下调30-45元/吨;贵州遵义袋装水泥价格下调30元/吨。
分区域来看,本周中南、华东、西南地区水泥价格指数环比有所上涨,其中中南涨幅1.45%,领涨全国,华东和西南环比增幅分别为0.35%和0.3%。另外,东北地区行情仍表现低迷,水泥价格指数周内环比下跌2.29%,同比增幅跌破10%,本周指数报收124.64点;西北和华北地区指数环比分别下降0.39%和0.27%。
从31个省市自治区的水泥价格具体变化来看,上周全国共9个省市水泥价格有所上调,其中河南、江西、湖北分别上涨7.13%、5.86%、2.7%领涨全国;另外,共6个省市水泥价格环比有所下跌,其中黑龙江周内跌幅5.72%,表现持续萎靡,内蒙古和辽宁分别下跌3.09%和1.1%紧随其后;其余各地区水泥价格周内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