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线、本募集说明书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3、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公司综合考虑了当前的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后确定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然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行业分析和市场调研,并且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拥有良好的储备保障,但由于市场自身具有不确定因素,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项目推进、市场开拓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未来产业政策、公司产品毛利率、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采取的市场开拓等措施没有得到较好的执行效果,则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效益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从而导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面临一定的实施风险。
2023年度,公司净利润较上年下降,主要系国内锂电池产能、产量增速阶段性放缓,下游客户调整了生产和扩产节奏,公司产品的需求受到影响,以及公司对盈利质量不高的业务板块进行调整,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发生下降,同时公司保持研发、市场的持续投入以及贷款增加导致期间费用增长等因素所致。公司业绩受宏观经济和行业情况、订单执行、产品销售结构、期间费用投入、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未来公司拓展市场情况未达预期,持续的研发和销售资源等投入产生效益不佳,可能进一步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 27,569.69万元、37,331.79万元、41,097.71万元和19,655.37万元,期间费用投入较高主要系公司为保持和提升核心竞争力,在市场、服务、技术研发、管理等方面增加投入。期间费用投入是公司业绩的重要影响因素,如果公司的持续投入在未来的回报未达预期,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体投资规模较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每年将新增一定的折旧摊销,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最高时当年预计新增的折旧和摊销费用共 10,275.60万元,占预计新增年销售收入的 6.20%,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存在一定影响。虽然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测算时,公司已考虑相关折旧摊销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效益良好,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产业政策或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新增折旧摊销可能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造成不利影响,继而对发行人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4.88%、27.78%、27.69%和31.50%,受产品收入结构变动和部分产品毛利率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有所波动。
未来,若公司产品收入结构或产品毛利率出现重大不利变化、行业竞争加剧导致公司产品议价能力下降、原材料价格和直接人工上涨导致成本上升以及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不及预期,可能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趋势持续,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公司主业,公司将延续现有的主要经营模式,项目实施预计会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因此也可能扩大公司现有的关联交易规模。
若公司未来不能保持治理规范性或市场拓展情况不理想,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主要产品/服务为储能 PCS、直流快充桩及直流模主要客户合作基础良好、业务稳定且具有可持续性。但若未来公司与相关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主要客户因宏观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原因而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公司新客户拓展不及预期,将会对公司募投项目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所处的锂电池设备行业及储能行业属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较为激烈的行业,公司依靠领先的以检测技术为核心的整体解决方案、优良的产品性能以及完善的服务等优势取得了目前的市场地位。若未来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不能有效适应市场的变化,可能导致公司难以保持在市场竞争中已有的优势地位,对公司的竞争优势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属于制造行业,业务规模与宏观经济波动和下业周期性波动密切相关。近年来,新能源及其相关制造行业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如果未来宏观经济环境或相关市场需求因素发生显著变化,导致下游客户缩小投资规模,削减采购计划,将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具备届时有效法律法规规定认购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按照相关规定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在发行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则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用竞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以下简称“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147,783,896股,按此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4,335,168股(含本数,以下简称“发行数量上限”),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限制性股票登记、股票期权行权、回购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5、本次发行完成后,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3,7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基于谨慎考虑,公司已于 2024年1月将本次发行规模调减 5.62亿元,经本次调减后,本次募集资金仅投入检测服务的产能建设,本次募投项目中的直流快充桩及直流模块、储能PCS和S-BOX产能建设拟使用自筹资金投入。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和业务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并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不含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实际已发生的投资额部分)。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8、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关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内容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12)“第五章 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9、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发行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12)“第六章 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虽然本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制定了填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10、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截至本次发行日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 股票募集说明书
储能变流器(Power Conversion System),可控制储能电 池组的充电和放电过程,进行交直流的变换,在无电网情 况下可以直接为负荷供电,实现对电网有功功率和无功功 率的调节。根据应用场景可分为工商业 PCS、电网侧 PCS 等
直流电动汽车充电桩(或称非车载充电机)。一种固定安 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直接输出可调直流电 给车载电池进行充电,输出的电压和电流调整范围大,功 率较大,充电速度快,俗称“快充”
电池内部控制高压电流和电能输出的分配单元,能与相关 模块实现信号通信以控制电能、电压分配,确保电池及系 统安全。可应用于储能电池、动力电池等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船用配套设备制造;船舶自动化、检测、监控系统制造;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蓄电池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推广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147,783,896股,李有财先生持有发行人 22,124,190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 14.97%;刘作斌先生持有发行人16,782,152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 11.36%。李有财先生和刘作斌先生二人于2021年 10月 25日签署了《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协议有效期限为自 2021年 10月 25日起至 2024年 10月 24日止,协议约定:在此期限内,双方采取一致行动的目的在于共同控制公司,并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上进行意思一致的表决。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2024年3月25日,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签署了《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将二人于2021年 10月 25日签署的《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的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0月24日。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8,906,3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为 26.33%。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合计质押15,795,384股,质押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0.6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69%。上述质押情形不存在较大的平仓风险,不存在可能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情形。
李有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 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入选第三批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全国工商联十三大代表,福建省工商联常委,长江商学院 EMBA。历任福州开发区星云电子自动化有限公司监事、董事长兼经理,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李有财先生作为公司的创始人和核心人员,负责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战略、经营目标、重大战略性投资及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同时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其主持并参与公司多项专利的研发,是公司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第一发明人。
刘作斌,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 2月出生,硕士学位、中级经济师,福州市工商联常委,福州市马尾区政协委员。历任福州开发区星云电子自动化有限公司区域总监、董事,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刘作斌先生作为公司的创始人和核心人员,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负责公司发展战略、业务目标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及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管理体系构建和业务流程策划;主持管理评审等工作。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以检测技术为核心的智慧能源解决方案关键部件专业提供商。公司处于锂离子电池产业链中游,业务包含研发、生产和销售锂电池设备,提供锂电池检测服务,研发、生产和销售储能及充电桩相关产品等。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投入本次募投项目中的储能 PCS、S-BOX、直流快充桩及直流模块的产能建设,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本次募投项目中的检测服务的产能建设。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和服务包括锂电池检测系统等锂电设备、储能 PCS、充电桩、检测服务等,基于锂电池检测和电力电子测控等技术,精度较高。根据前述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C)”中的“仪器仪表制造业(C40)”。
公司下游覆盖动力锂电池、储能锂电池、消费及小动力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充电及后服务市场等领域。上述相关行业的主要情况如下:
锂电池是指锂离子嵌入化合物为正负极,依靠锂离子在正负极之间移动来实现充放电的二次电池,锂电池按照应用场景主要可以划分为动力电池、储能电池、3C数码电池和小动力电池等。
锂电设备是锂电池生产制造所需使用的必要装备。锂电池生产工序复杂,涉及工艺众多,不同生产环节所需要的设备各不相同。智能装备对高效率、低成本地制造一致性、稳定性和性能优异的锂电池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公司所在的锂电设备行业经历了从依赖进口到研发替代进而自主创新的转变。目前国内锂电设备在自动化、工艺精细度水平上已逐渐接近国外先进设备甚至超越国外设备,带动锂电设备国产率大幅上升,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4月锂电设备国产化率达到90%以上,其中关键工序的装备国产化率达到80%以上。
公司自成立之初,通过不懈的研发努力,在锂电池检测领域逐渐实现了对美、日、韩等国部分进口设备的替代,并在十余年的发展中,确立了以检测技术为核心的企业发展定位。当前,得益于下游需求的增长推动了锂电设备市场规模的增长,锂电设备行业保持高景气度。
未来,下游锂电池行业的持续高速增长将继续助推锂电设备市场规模的增长,同时对锂电设备厂家的研发实力、产品性能、交付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下游锂电池企业扩产的带动下,锂电设备企业也将保持同步扩产趋势,助力下游锂电池企业开发新产品、导入新工艺,促进行业不断发展。锂电设备行业各细分领域上的领先企业,由于具备技术实力、产品性能、交付能力、资金实力、客户认可度等方面的优势,有望得到加速发展。GGII预计,2025年国内锂电设备市场规模有望达到 575亿元,锂电设备企业或将实现规模化增长。
检验检测机构接受生产商等客户的委托,通过设备仪器、专业技术对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性能、环保等方面的检测,以检测报告的形式对产品是否达到行业标准做出评价。
检验检测行业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基于全社会对使用产品的质量(Q)、生活健康水平(H)、生产生活的安全性(S)、社会环境保护(E)等方面要求的不断提高,并随着检测技术的不断进步而逐渐发展起来的行业。
随着近年来全球检测行业的发展,各国检测行业发展趋势总体一致,即政府或行业协会通过考核、认证等市场准入规则对检测机构进行行业管理,检测业务逐步市场化,检测技术水平和服务品质不断提升。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计,全球检验检测行业的市场规模从 2009年的 741亿欧元增长至 2021年的 2,343亿欧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0.07%。
近年来,我国检验检测行业蓬勃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 2022年度检验检测服务业部分统计数据显示,截至 2022年底,我国共有检验检测机构 52,769家,同比增长 1.58%;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4,275.84亿元,同比增长 4.54%;从业人员 154.16万人,同比增长 2.07%;共拥有各类仪器设备 957.54万台套,同比增长 6.36%,仪器设备资产原值 4,744.75亿元,同比增长 4.84%。
随着经济的深化发展,社会各界对于生态环保、质量安全等问题的关注度逐步上升,国家也加大了产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立法保障力度,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业务,鼓励不同所有制检验检测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经济活动中各类产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的检验检测需求不断上升,检验检测市场的整合开放将为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市场空间。
储能指通过一定方式将能量转换成较稳定的存在形态并进行储存,而后根据需求进行释放的模式。按照储能的原理,可以分为物理储能、电化学储能、电磁储能系统与电网或微网实现电能双向流动的核心部件,其作用是把电池的直流电逆变成交流电,输送给电网或者给交流负荷使用;把电网的交流电整流为直流电,给电池充电。
充电桩是向新能源汽车补充电能的装置,根据不同的电压等级为各种类型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充电模块是充电桩的核心部件,成本占比高。
在碳中和目标下,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速能源结构转型是战略需求,提高风力、光伏等新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是必经之路。但是由于风力、光伏发电天然受到风力大小、光照强弱的影响,发电出力存在波动性且不可预测,因此为了维护电网稳定运行,对储能尤其是新型储能的需求将大幅增加。同时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增长也提升了对快速充电的需求,通过“储能+快充”模式,可以有效避免对电网的功率波动冲击并充分享受峰谷电价差带来的额外收益,也将带动储能的需求。
2021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主要目标是:到 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 30GW以上,未来五年将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转变,到 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此外随着国家对充电桩等新型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推进,我国的充电桩建设有望开启新一轮的高增长。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预测,到 2026年底,我国充电桩行业市场规模有望达到 2,870.20亿元,2020-2026年复合年均增长率将达 48.38%。
电子元器件(IGBT组件/N-MOS管等半导体芯片、开关电源、电容器、电阻、电流传感器等)、结构类材料(机柜、机箱、五金件等)和线束电缆等行业为本行业的上业。上游产品的供求关系、技术质量水平对本行业的发展和盈利性有较大的影响,具体表现在: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将直接导致采购成本的上升,且其质量与性能影响到产品的品质及可靠性。其中核心零部件如半导体芯片、开关电源的性能和供应价格的波动,对本行业的影响较大。
公司采购金额较大的上游原材料包括电容器、电阻等电子元器件类产品,国内供应链完善,供应充足;IGBT组件/N-MOS管等半导体芯片目前海外厂家仍有技术优势,但国内厂家发展势头很快,根据国家自主可控的发展思路,我国半导体行业也在国产替代浪潮中快速发展,未来有望与海外厂家形成良好竞争格局。
2020年以来,受国际形势、开工不足和物流不畅等因素影响,半导体市场供应趋于紧张,对全球半导体下游应用企业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随着国产化替代进程和海外厂家产能恢复和提升,半导体的供应局面将逐步往有利方向发展。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产业在政策的有力推动、自身产品性能的持续提升、消费者接受程度的不断提高等诸多积极因素的促进下实现了快速增长,从而带动动力锂电池行业规模快速扩大。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2023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增长35.8%和37.9%,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有率达到31.6%。
未来我汽车市场有望继续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中国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已经成为驱动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产品类型丰富多样,技术研发持续创新,带动了动力电池供应链的同步完善并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了产业优势。根据GGII数据,2023年中国动力电池出货量630GWh,同比增长31.4%。
全球范围内,新能源汽车同样保持高速增长的势头。EVTank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1,465.3万辆,同比增长35.4%,其中中汽车销量达到949.5万辆,占全球销量的64.8%。美国和欧洲2023年全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分别为294.8万辆和146.8万辆,同比增速分别为18.3%和48.0%。根据 SNE Research统计,2023年全球新能源车动力电池使用量达705.5GWh,同比增长38.6%。
在全球汽车电动化、智能化浪潮的趋势下,随着动力锂电池在能量密度、充电效率、安全性等性能方面的不断提升以及充换电等配套设施的不断完善,预计未来新能源汽车需求仍将保持快速增长并将带动动力锂电池产业进一步扩产提速。根据 GGII预测,到 2025年全球动力锂电池出货量预计将超过 1.55TWh,到 2030年有望超过 3TWh。
2023年 9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其中明确提出,电力现货市场近期建设主要任务包括“稳妥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推动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储能和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交易”等。国家政策的相继推出和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有力推动了储能行业的发展,根据 GGII数据,2023年中国电力储能锂电池出货量达167GWh,同比增长81.5%,中国储能锂电池出货量达到206GWh,同比增长58%,全球储能锂电池出货量为225GWh,同比增长50%。
国外储能市场同样处于快速发展的趋势中。欧洲各国提出的碳中和目标普遍较为积极,光伏、风电的发电量占比不断提升,带动储能市场需求增长迅速。2022年由于地缘政治因素导致欧洲电价大幅上涨,户用光伏配储能经济性凸显,推动户储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美国虽然在碳中和计划上较其他国家有所缓和,但作为能源消耗大国叠加各州政策,加大光伏投资配储税收抵免力度,将政策期限延长至 2032年,并首次将独立储能纳入 ITC(Investment Tax Credit投资税收抵免)补贴范围,推动储能装机量快速提升。GGII预计,短期内由于美国本土产能不能满足快速增长的电池需求,美国市场仍将以中国锂电池企业供应为主。
随着碳中和目标的日益明确、电池成本的持续下降以及系统性能的不断提升,电化学储能将成为新型储能的重要发展方向。GGII预计,2025年全球储能电池出货量将超500GWh,到2030年,储能电池出货量将达到2,300GWh。
近年来,全球智能手机、笔记本/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等新一代消费电子设备已逐步迈入成熟期,行业发展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和消费意愿的影响较为明显。
小动力电池领域受益于电动两轮车销量的提升而保持增长,根据艾瑞咨询报告显示,2022年中国两轮电动车销量约 5,010万辆,同比增长 15.2%。根据 GGII统计,2023年国内数码锂电池出货量约为49GWh;根据 EVTank统计,2023年全球小型(消费)锂电池出货量约113.2GWh。根据 GGII预测,未来几年的消费类电池需求增速将有所复苏,在 5%-10%的区间内实现平稳增长。
中国充电联盟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 1-3月,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71.6万台,其中公共充电桩增量18.3万台,同比上涨13.8%,随车配建私人充电桩增量为53.3万台,同比上升13%。截至2024年3月,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931.2万台,同比增加59.4%。
与此同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频获政策支持,2023年 1月 30日,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函〔2023〕23号)提出了“新增公共充电桩(标准桩)与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标准车)比例力争达到1:1”的目标。2023年 4月 28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指出“要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加快推进充电桩、储能等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改造”。在需求与政策的共振下,充电基础设施行业有望迎来快速发展。
下业的持续高速发展将带动对锂电设备、检测及储能等产品的市场需求,整体上将促进公司业务的增长。
公司所属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工信部,其负责产业政策颁布、发展规划制定、项目审批等。此外,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受到科技部指导。
公司所处行业的自律组织是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该协会是经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国家一级行业协会,主要职责是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和行业整体利益,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起草和制定并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促进电池行业国内外技术交流,在政府和行业内企事业单位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等。
近年来,国务院、发改委、工信部及财政部等多个部委统筹规划、研究、制电池、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电化学储能等领域的相关产品及服务有望迎来快速发展新阶段。相关政策包括:
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布局。以“两区”(居 住区、办公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 业中心、休闲中心)为重点,因地制宜布局公 共充电基础设施,扩大高速公路充电网络覆盖 范围并加强节假日充电服务保障,有效增加农 村地区充电设施,逐步构建日益完善的充电基 础设施网络
企业应采用技术先进、节能环保、安全稳定、 智能化程度高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并达到以下 要求:……应具有电池组保护装置功能在线检 测能力和静电防护能力,电池管理系统应具有 防止过充、过放、短路等安全保护功能。…… 锂离子电池产品的安全应符合有关强制性标 准和强制性认证要求。……强制性标准包括但 不限于:《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 池组安全技术规范》(GB31241)《电动汽车 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38031)……
加快构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深入推动交 通用能电气化,持续优化城市、公路沿线和居 民社区充电网络,加大县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力度,推动创建一批充电设施建设应用示 范县和示范乡镇,探索开展车网双向互动
促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动交通运 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 推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气化替代
自2023年8月1日起,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 理新纳入产品CCC认证委托,按照《强制性产 品认证实施规则 信息技术设备》和附件中列 明的适用标准开展认证工作;自2024年8月1 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 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 用
加快推动战略骨干通道、……,城市智慧停车 设施、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 建设
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落实构建高质 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等 政策措施。加快乡县、高速公路和居住区等场 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用户广泛参与智能 有序充电和车网互动,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与
到 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 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 系,有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效满足 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建设形成城市面状、 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大中型 以上城市经营性停车场具备规范充电条件的 车位比例力争超过城市注册电动汽车比例,农 村地区充电服务覆盖率稳步提升
对购置日期在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 月 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 3万元; 对购置日期在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7年 12 月 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 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 1.5 万元
《关于加快推 进充电基础设 施建设更好支 持新能源汽车 下乡和乡村振 兴的实施意见》
加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 “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合 理推进集中式公共充电场站建设……鼓励开 展电动汽车与电网双向互动(V2G)、光储充 协同控制等关键技术研究,探索在充电桩利用 率较低的农村地区,建设提供光伏发电、储能、 充电一体化的充电基础设施
大力发展绿色消费。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 展。以汽车、家电为重点,引导企业面向农村 开展促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 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推进充电桩(站)等配 套设施建设
到“十四五”末,我国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 进一步提升,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 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能够满足超过 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到 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 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其 中,电化学储能技术性能进一步提升,系统成 本降低 30%以上。到 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 市场化发展,基本满足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需 求,全面支撑能源领域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
到 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 模化发展转变。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 高,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在 高安全、低成本、高可靠、长寿命等方面取得 长足进步,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产业体系日趋 完备,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基本成熟,装机规 模达 3,000万千瓦以上。到 2030年,实现新型 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新型储能核心技术装备 自主可控,技术创新和产业水平稳居全球前
列,标准体系、市场机制、商业模式成熟健全, 与电力系统各环节深度融合发展,装机规模基 本满足新型电力系统相应需求。新型储能成为 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支撑之一
《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第 十四个五年规 划和 2035年远 景目标纲要》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 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 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 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 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
2023年 2月,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智能检测装备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出了“到 2025年,智能检测技术基本满足用户领域制造工艺需求,核心零部件、专用软件和整机装备供给能力显著提升,重点领域智能检测装备示范带动和规模应用成效明显,产业生态初步形成,基本满足智能制造发展需求。技术水平明显提高: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体系初步建成”等行动目标。国家政策对社会力量开展检测、认证业务提供了有力的支持。目前,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检测服务业发展迅速,已催生出更多的检测、认证需求,推动检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2024年8月23日,国家标准《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性能检验规程》发布,将于2025年3月1日正式实施。该规程要求新能源汽车电池应定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确保其正常运行。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消费类电池、储能电池(包括工商业侧储能、电网侧储能)等各环节的检测需求以及国家相关政策对强制检测的导向有利于发行人业务的发展及实施本次募投检测服务项目。
锂电池由于自身性能优势,其发展一直受到各国的重视。国外的锂电池检测系统开发起步较早,发展时间长,技术较为成熟,品牌效应高,占据高端锂电池检测系统一定市场份额。全球锂电池检测系统制造商中,规模较大的国外企业有美国 Bitrode、美国 Arbin、德国 Digatron及纳斯达克上市公司 AeroVironment, Inc.等。
同时,在国内随着我产业的发展,相继涌现了一批优秀的锂电设备相关公司。随着国家双碳目标的推进,新能源汽车的进一步普及,以及电力、工商业、户用及便携式储能的需求与市场快速增长,锂电设备、储能行业的厂商发展空间广阔。
必测(美国)公司总部位于美国密苏里州,是国际领先的生产电池检测及化成设备的供应厂商之一。主要研发、生产电池组、实验室检测设备及相应的配套系统。
Arbin公司总部位于美国德克萨斯州大学城,是一家对储能装置(电池、超电容、燃料电池)检测设备、检测技术进行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的综合性企业。主要研发、生产电池和储能设备测试系统。
迪卡龙集团总部位于德国亚琛市,是国际领先的电池检测系统和化成系统的开发生产厂商之一。主要研发、生产各类电池检测系统,同时也为其他种类的电能存储设备如燃料电池、超级电容器提供高动态测试和负载模拟系统。
杭可科技总部位于浙江杭州,是国内一家集销售、研发、制造、服务为一体的新能源锂电池化成分容成套生产设备系统集成商,公司的主要产品有各类电池充放电设备、测试设备。
泰坦新动力总部位于珠海,是一家专业研发、制造能量回收型化成、分容、分选及自动化仓储物流,各类电芯及模组测试设备的企业,为上市公司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未完)